保育類野生動物不當飼養受虐 動團請命

整理:彭瑞祥(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18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全台不當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調查證據,控訴政府漠視不當飼養野生動物案件、中央及地方政府查核淪於形式,導致野生動物受虐,也未清楚掌握人工圈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數量。

立法委員林淑芬、陳曼麗要求林務局及農委會畜牧處動保科應立即清查,對於已構成騷擾、虐待的動物,應立即介入救援,尋找適當處所安置。

動社副執行長陳玉敏指出,台灣在1989年公告施行《野生動物保育法》前,曾是走私、販售、飼養各式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的天堂。法律公布後因執法效能低落,還為此遭美國在1994年啟動「培利貿易制裁案」,促使政府於1994年10月27日修正野保法,其中第31條規定:所有在野保法修正公布施行前,已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的飼主,必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列管並接受查核。第34條也規定飼養者應提供符合物種習性的環境;然而動物社會研究會2010年展開首次調查,九年後再度展開調查,發現所有弊端仍在,痛心政府失職漠視。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由於全台被人工圈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物種繁多,兩組織優先針對食肉目、靈長目展開各縣市電話與現場調查。調查發現,全台至少有22隻食肉、靈長目保育類野生動物,多數被養在極度惡劣的飼養環境中,亟待被救援。例如位於雲林的馬來熊;台南的老虎、獅子、亞洲黑熊、數隻靈長類;屏東長臂猿等,許多野生動物被飼養於私人民宅中,終身被關在完全不符合自然天性的狹小、單調鐵籠裡,有些動物甚至無法曬到太陽,長年不當飼養,導致動物身心嚴重失衡影響健康。

全台至少有22隻食肉目、靈長目保育類動物,多數被養在極度惡劣的飼養環境中。這隻被飼養在台南蛇王教育農場的孟加拉虎,終生被囚禁在單調的窄小籠舍內,出現嚴重刻板行為。 

屏東私人飼養的兩隻長臂猿,31年來被關在鐵皮屋內,高度樹棲型動物,用來攀爬樹木擺盪的雙手,終日只能如囚犯般攀抓欄桿。

台南世界蛇王教育農場內飼養的老虎,長期被囚禁在單調、無任何豐富化設施的狹小籠內,老虎出現無精打采、靜止不動,同樣為野生動物遭不當飼養後,因沮喪、挫折產生的異常行為。

台南世界蛇王教育農場在室內飼養大型食肉目動物,萬獸之王的非洲獅終日只能在單調狹小的籠中來回踱步,出現嚴重刻板行為。

位於雲林的馬來熊,圈養環境及動物福利狀況極度惡劣,飼主未依動物習性飼養,多年來不曾改善飼養環境,導致馬來熊指甲過長倒鉤插進腳掌,影響行動,造成動物的痛苦。(屏東科技大學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郭組長提供)

台南世界蛇王教育農場的黑面白猴,長達12年被關在連一支草都沒有的鐵籠中,未依動物習性提供可供攀爬的環境豐富化設施,且動物長期缺乏光照,承受生不如死的折磨。

林務局回應指出,保育類野生動物飼養查核,光在2018年就查核了105戶飼主、4,233隻次。在人力不足情況下,確實是縣市保育工作極大負擔,因此自2016年起,已由各林管處辦理抽查督導及實地參與查核工作,至今共計協助查核1,057隻次,提供對飼養動物環境,如飼養籠活動空間是否過小、有無遮蔽、環境衛生等建議;對動物健康,例如指甲過長、有無受傷、病痛等相關飼養建議,予縣市政府辦理改善。

林務局也表示,由於野生動物種類繁多,已提供野生動物飼養管理學者專家清冊,包含動物保護相關團體及各類動物飼養專家學者名單,使縣市政府可循名單邀請相關專家,提供動物福利及飼養環境建議。

林務局未依法制定符合動物習性的飼養規範,讓擁有高度智慧的樹棲、社群性紅毛猩猩,被單獨飼養在牢籠中,猶如坐牢般,完全被剝奪自然天性。 

台南世界蛇王教育農場,場內飼養野生動物狀況特別惡劣,一隻阿拉伯狒狒屁股出現異常紅腫,獸醫表示應為病變,動物可能因身體不適造成造成拱背,無法放鬆坐下。

台南世界蛇王教育農場將善於爬樹的馬來熊囚禁在窄小的空間裡,沒有可供磨爪的設施,也未提供符合天性的豐富化設施,熊日夜在狹小單調的籠內無所事事,出現嚴重刻板行為。

台南世界蛇王教育農場內的靈長目,因圈養籠舍高度不夠,白頰長臂猿日日僅能坐在籠內,連抓欄桿擺盪都沒辦法。

(附錄)動物社會研究會、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提出中央、地方行政管理四大缺失

一、中央林務局與各縣市政府未能精準掌握全台「人工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物種、數量和現況

就兩組織優先調查的食肉目、靈長目發現:林務局與地方縣市政府提供的物種及數量並不一致,且林務局表示:中央統計數字皆來自地方政府。食肉目各縣市回報總數為78隻,林務局的紀錄為103隻,相差25隻。靈長目各縣市回報總數為281隻,林務局則為328隻,相差47隻 。顯示林務局與各縣市政府業務職掌單位,根本沒有有效掌握全國人工飼養保育類動物的數量與去向,更遑論有效稽核。

二、不管是違法私自繁殖的動物,或是未在法律規定期限內辦理飼養登記的動物,不論動物來源是否合法,只要持有就給予就地合法登記。漠視「假贈與、轉讓」衍生的非法繁殖、交易。

野保法31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飼養或繁殖之野生動物,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此為人工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落日條款。為的就是終止野生動物被不當圈養的苦難,因為這些動物無法回到野外棲地,繁殖根本不等於復育。

但以台南黃姓業者為例,其2004年私自繁殖一隻小老虎,主管機關僅處以4萬元罰鍰就讓業者可以就地合法擁有。此外這家業者還惡意進行「異種繁殖」,讓場內的老虎與獅子交配,繁殖出基因缺陷的「彪」,令動物痛苦終身。

另一隻被私人飼養於雲林的馬來熊,於2004年經民眾檢舉,中央一查發現竟是沒有登記的個體,不僅沒有沒入,還讓飼主補登記後,從非法變成合法飼養。

從民國83年修法要求人工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應辦理飼養登記至今已超過25年,政府電子化作業也推動許久,各類電子裝置技術日新月異,林務局和地方政府對於人工飼養保育類動物的管理還是如此落漆。政府無法掌握全台到底還有多少不當或違法飼養、繁殖的「黑數」,也就無法確保是否有私自繁殖交易,以及確保每隻動物都受到妥善照顧!

三、林務局未善盡督導之責,建立人工飼養保育類動物的稽查制度,包含稽查次數、稽查項目、各類動物福利標準、後續追蹤改善等。導致稽查流於形式,無法發揮保障動物福利功能。

根據兩會調查,全台22個縣市中,有17個縣市有食肉目、靈長目的保育類動物登記,但不是每隻動物、每年都會被查核,且由私人飼養的保育類動物能被稽查到的頻率更低。此外,各縣市查核人員也未具備野生動物飼養照護與動物福利規範知能。多數縣市有到現場查核,也有縣市僅透過電話訪談,但就查核內容而言,各縣市竟沒有一致的查核標準與程序(SOP),充分顯示查核、輔導改善嚴重流於形式。

以一頭位於雲林縣,圈養環境及動物福利狀況都極為惡劣,亟待救援的馬來熊查核為例,2015年及2019年縣府人員查核均找了野保專家參與,104年專家提出改善建議包括:1.環境豐富化:放入可磨指甲的物品或木頭。2.加大活動空間。3.指甲過長會造成穿入性傷害。4.指甲需定期修剪。但到了2019年,其飼養環境完全沒改善,馬來熊因為缺乏活動空間及可供自然磨爪的設施,導致指甲嚴重插入指肉,影響其行動力與動物福利。顯見查核後所有改善要求都未被追蹤落實,主管機關也未開罰或是沒入動物。

四、中央及地方失職,放任保育類野生動物受虐

2010年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曾檢舉嘉義縣兩隻嚴重遭不當飼養、受虐的馬來熊與台灣黑熊,主管機關才介入救援沒入。2015年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同樣接獲民眾檢舉指出:台中市一隻私人飼養的馬來熊,被關在破舊狹小的鐵籠,每日僅餵食廚餘,台中市政府每年前往查核動物飼養情況均未要求改善,動保團體介入處理後,動物才獲得救援安置,並依野保法向飼主開罰6萬。

根據兩組織調查,多年來,類似野生動物遭不當飼養的悲歌不斷。記者會上公布的調查影片可看到--屏東縣二隻長臂猿,31年來被關在鐵皮屋內的鐵籠飼養,高度樹棲的靈長類,需攀爬樹木擺盪的雙手,終日只能如囚犯般攀抓欄桿。欄舍內連一支草也沒有,野生動物專家判斷,因其長期被養在鐵皮屋內,缺乏充足的陽光照射與活動空間,可能導致其體態明顯過瘦。

而之前曾遭動社舉發非法繁殖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台南市世界蛇王教育農場,其場內飼養各式野生動物的狀況特別惡劣,馬來熊、亞洲黑熊、非洲獅等,長期被囚禁圈養在單調、無任何豐富化設施的狹小籠內,每隻動物都有嚴重的刻板行為,一輩子只能在籠裡來回踱步,動物身心嚴重崩潰。

場內的靈長目,因圈養籠舍高度不夠,長臂猿等日日僅能坐在籠內,連捉著欄桿擺盪都沒辦法。一隻阿拉伯狒狒被飼養至少12年期間,都被關在單調的鐵籠中,屁股異常紅腫疑似病變,經詢問野生動物獸醫,獸醫判斷有兩個可能,一是會陰疝氣,一是腫瘤;上述兩個病灶可能導致動物消瘦,且觀察這隻狒狒長期拱著背,判斷可能無法好好坐著,極度不舒服。

所有身心失衡的野生動物,都未能及時獲得醫療照顧,只能任憑動物痛苦的自生自滅。而台南市政府2018年才完成查核,但動物身心狀況及飼養環境還是毫無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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