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美容療程」的醫療儀器,竟然毋須嚴格訓練?

文︰李慧明 (香港、新加坡註冊物理治療師)

人不在江湖,不問江湖事。但同業傳來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討論監管醫療儀器的顧問報告,她說︰「咁仲成世界?」

顧問報告建議,將現時美容院常用作美容療程的20種醫療儀器分為四大類,由第I級需要由註冊醫護人員操作,到第IV級儀器操作者完全毋需專業訓練都可以應用在顧客身上。我見到列表,笑了。

  • 第I級(只能由註冊醫護人員操作)︰無(!)
  • 第II級(必須有註冊醫護人員駐場)︰3B及4級激光、洗腸水療
  • 第III級(毋須醫護人員駐場,但必須有相關操作訓練)︰冷凍溶脂、高強度聚焦超聲波(HIFU)、紅外線(IR)、脈衝光(IPL)、LED、微波、微針、Plasma, 單/ 兩極射頻 (RF)、機器人植髮及全身冷凍治療
  • 第IV級(操作員毋須特定訓練)︰冷凍電泳、 電脈衝穿孔、 體外衝擊波 (ESWT)、高壓電流(HVPC)、離子導入、微電流刺擊、(MENS)、 脈衝磁療(PEMF)及短波脫髮

當中,超聲波、紅外線、微波、體外衝擊波、微電流、高壓電流及脈衝磁療都是物理治療師常用在病人身上作促進人體骨骼或軟組織恢復用途。更有醫院會配備激光作治療用途。

操作人員缺嚴格訓練或提高風險

世界物理治療聯會基礎課程建議,物理治療師要對相應治療儀器要具備受嚴格訓練,認識不同醫療儀器的頻率、波段、輸出能量及應用方式,使用前需評估病人的病歷、症狀、禁忌症等,治療期間亦需持續評估病人的反應及治療效果,以確保病人安全及有效地接受治療。例如使用體外衝擊波,專業醫療人員可應用衝擊波原理,用於擊碎腎石、治療未癒合骨折等。

雖然在顧問報告調查沒有發現外國經驗有立法限制這類儀器需要要醫護人員操作,以筆者在新加坡醫療機構執業經驗,就算一般擴散式體外衝擊波都已經需要由醫護人員操作,聚焦式體外衝擊波更只可以由註冊醫生操作,在治療期間要用診斷超聲波作定位,那香港為甚麼可以容忍一個如此低落的執業水平?

又例如,當中第III級的全身冷凍治療,在美國曾經有職員自已使用儀器而死亡的個案,以上儀器如果有機件故障或操作不良,會導致灼傷、組織受傷、血管破損、中風、心臟病等不良反應。顧問報告以發生不良反應的概率作指標而分類,但作為醫護人員,我擔心在沒有嚴格訓練的人員操作底下會令產生不良反應的風險提高。

而在醫療儀器註冊方面,雖然外國大多都沒有限制何種器材由醫護使用,但在儀器註冊使用地點則有不明文限制。如果此類儀器註冊使用地址是在美容院而不在診所,沒有受到當地衞生部門相關診所條例監管的話,審批部門其實有權拒絕儀器使用註冊申請。

政府帶頭降低執業水平

分級的「醫護人員」的指引和定義亦相當模糊。物理治療師是唯一在基本學位課程中,有正式相關儀器知識和操作學分的醫護人員。除了解治療儀器背後的物理學原理外,物理治療師更務必了解儀器的能量應用在不同人體病理身上的治療和不良反應。

換句話說,不論是否醫護人員,如果不是物理治療師,操作訓練很多時侯是透過工作期間的空餘時間(on the job training, OJT)和短期課程。更令人擔心的是,相關短期課程現時大多由該儀器的銷售人員主講,不得不令人懷疑講者會為求促銷而將儀器使用相關風險避重就輕。

筆者同意顧問報告建議改進相關儀器操作訓練模式,亦擔心大眾只將焦點放在儀器分類。尤其是當中第IV類醫療儀器的原理和臨床實用守則是物理治療核心課程一部分,實難理解為何顧問會有如此建議,亦對顧問沒有調查現有醫護人員/美容師關於醫療儀器操作在基本課程和持續進修的訓練框架感到遺憾。

執筆之時想起電影《百變星君》橋段。儘管大反派可以處心積慮研發殺人武器,但最後都敵不過安裝了「黃老太家電目錄」的百變星君。醫護人員憂心的是,管制實施後公眾會得到錯誤訊息,覺得當中第IV類醫療儀器可由任何人仕使用而沒有存在任何風險,和使用家庭電器沒兩樣。

瀚誼

參考資料

https://hk.thenewslens.com/article/59233

http://industryhy.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