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 直接包裝食物塑膠袋非限塑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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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有民眾前往蛋糕店購買蛋糕,店家卻不給包裝袋,說因配合政府限塑政策,若要包裝袋必須花1元購買。環保署今天重申,直接包裝食物的塑膠袋不在限塑範圍內。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民國107年元旦起擴大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管制範圍,管制對象由7大類擴大為14類。新增7大類管制對象包含藥妝美妝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3C店家、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

依環保署估算,新增納管8萬家商店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一年可再減少約15億個塑膠袋。

不過,多家媒體報導,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爆料,前往蛋糕店購買蛋糕時,店家給了「全裸」蛋糕,說因配合政府限塑政策,若需要包裝袋必須花1元購買、花10元才有紙盒,引發民眾不滿,質疑政府限塑政策是圖利店家。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在實施擴大限塑政策時就已宣導,納管的是購物提袋,直接包裝食物的塑膠袋不在限塑範圍內。

賴瑩瑩指出,店家如果規定包裝食物的包裝袋要收費,那屬於商家本身的商業作法,但商家不能說是依政府政策才收費,「這是錯誤的」。

賴瑩瑩強調,直接盛裝麵包、生鮮食品的包裝袋、洗衣店防塵袋等,都不在限塑範圍內。

另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虎尾就業中心主任張春美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環保署從今年起擴大實施限塑政策,虎尾就業中心在105年度就推動「袋動幸福」,回收民眾提供的紙袋。

 

宏祥塑膠袋工廠

參考資料: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102010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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