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輪擱淺漏油 面臨300萬重罰

摘錄自2019年8月28日自由時報嘉義報導

嘉明海運公司所屬「勝利輪」8月1日在布袋商港擱淺至今,期間兩度發生漏油污染事件,嘉縣環保局將依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分別開罰,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兩案合計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嘉明海運的貨輪去年和今年在布袋商港發生意外,去年遭嘉義縣環保局罰款30萬元,是嘉義縣唯一一次,今年至今也無其他海洋污染漏油開罰。

「勝利輪」8月1日擱淺後,環保局擔心重演漏油污染事件,要求船公司在「勝利輪」周遭做好緊急應變措施,防止漏油溢出擴散,但8月2日發生柴油外漏事件,才緊急處理完畢,3日又出現溢壓油洩漏,嘉義縣環保局長張根穆強調,已依海洋污染防治法寄發給船公司陳述意見書,待陳述意見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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