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美容儀器 部份擬須醫生監督

【本報訊】政府就規管醫療美容儀器拖拉多年,根據食物及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政府建議將訂立一套管制架構,部份儀器只能由註冊醫生施行。美容界反應強烈,炮擊政府封殺業界,不滿在規管下,醫生毋須接受儀器培訓卻「乜都做得」,有損業界尊嚴,認為所有使用者只需接受認可培訓即可。
衞生署於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研究,顧問公司就20種用作美容用途的醫療儀器作風險評估,建議將用作美容用途的入侵性儀器,或非人力及地心吸力以外的「有源儀器」進行使用管制。
政府參考顧問公司建議及其他因素後,將使用管制分兩級,激光儀器等,使用者須在註冊醫生在場監督下使用;強烈脈衝光(彩光)、冷凍溶脂等,使用者須在註冊醫生在場監督下使用,或已完成政府認可的培訓人士。其他低風險儀器如短波頻脫毛儀器等因屬低風險,任何人均可操作。當局計劃2016至17年立法年度下半年向立會提供草案審議。

美容業界斥損尊嚴

政府又建議風險較高儀器如皮下注射針、針灸針等推出市面前須註冊。任何醫療儀器作誤導或虛假宣傳將被禁止,推廣醫療儀器作批准用途以外的用途亦禁止,但文件沒指出違者會否處分。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形容規管荒誕,認為是封殺業界發展空間,直指激光、射頻及彩光佔醫學美容八成市場,未來推出的儀器只會更先進及強效,「即係以後我都要養住你班醫生,先可以生存」。他指業界大多表現氣憤,「唔止係生存之戰,係尊嚴之戰」,認為受規管儀器,使用者只要接受培訓即可,「醫生讀書係讀乜嘢㗎呢,點解佢唔使讀?」
他稱,受規管儀器無一用作醫病,但政府卻以「醫療儀器」稱之,是誤導市民,若業界無法保有發展空間,不排除控告政府違《商品說明條例》。衞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指,醫療儀器及美容儀器如何界定具爭議,部份儀器讓受培訓人士操作,已留有空間。

瀚誼

參考資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06/19888004

http://industryhy.com.tw/